《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日前印發,進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綠證)制度,明確綠證適用范圍,規范綠證核發,健全綠證交易,擴大綠電消費,完善綠證應用,實現綠證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全覆蓋。
《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日前印發,進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綠證)制度,明確綠證適用范圍,規范綠證核發,健全綠證交易,擴大綠電消費,完善綠證應用,實現綠證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全覆蓋。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表示,實現可再生能源綠證核發全覆蓋,將為引導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應、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綠證被視為企業生產綠色電力的“電子身份證”。作為國際上通行的綠色電力消費證明方式,一個綠證通常對應1000千瓦時可再生能源電量。在我國,綠證是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也是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與消費的唯一憑證。
早在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就開始建立并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證制度,初步推動全社會形成了較好的綠色電力消費意識,但仍存在綠證核發交易尚未全覆蓋、應用領域待拓展等不足。
此次印發的《通知》,在重新界定綠證定義的基礎上,重新確定了綠證核發機構,由國家能源局負責綠證相關管理工作,并組織綠證核發。
在綠證交易方面,依托中國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臺、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開展交易,后續適時拓展至國家認可的其他交易平臺;采取雙邊協商、掛牌、集中競價等方式進行,現階段可交易綠證僅可交易一次。
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常務副主任郭雁珩介紹,綠證核發范圍已得到全面拓展,由此前的陸上風電和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擴展到包括全國風電(含分散式風電和海上風電)、太陽能發電(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光熱發電)、常規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所有已建檔立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
值得注意的是,現階段對存量常規水電項目暫不核發可交易綠證。
郭雁珩表示,這是由于存量常規水電項目發證量過大,如全部納入可交易綠證核發范圍,將對綠證市場價格形成較大沖擊,不利于我國綠證市場的培育和持續健康發展。
而新投產的完全市場化的常規水電項目,受生態環境保護趨嚴、移民安置成本增高等多重因素影響,開發建設成本明顯提高,需要通過綠證交易補償建設成本。
當前,綠證的需求方以外向型企業、出口型企業以及對綠色電力消費有要求的大型央企國企、跨國企業等為主。
購買綠證是企業踐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及能源消耗雙控的要求,同時,對出口型企業而言,也是應對高額碳關稅的有力舉措。
對此,《通知》在綠證支撐綠色電力交易、核算可再生能源消費、認證綠色電力消費,以及推動綠證國際互認等方面都提出了具體要求。
國家能源局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二級巡視員魏青山表示,我國一直積極推進與綠色消費組織的溝通銜接,擴大綠證國際合作。
2020年初,國內綠證已納入國際綠色電力消費倡議的認可范圍,在國際社會和跨國企業間的影響力不斷擴大。
“下一步,在不影響國家自主貢獻目標的前提下,積極推動國際組織的綠色消費、碳減排體系與國內綠證銜接,推動以國內綠證作為中國出口型企業消費使用綠色電力的有效憑證,提升我國綠證在國際層面的認可度和權威性,為我國產品出口提供有力保障。
同時,加強與相關國際組織的溝通合作,積極推動綠證核發、計量、交易等相關國際標準的研究制定,提高我國在綠色電力消費領域的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魏青山說。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消息,為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現將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2024年預期目標印發。
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為約束性指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此進行考核評估;2024年權重為預期性指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此開展項目儲備。
2023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見附件,2024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預期目標見附件。
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要切實承擔監管責任,積極協調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并網消納和跨省跨區交易,對監管區域內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開展監管。2024年2月底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報送2023年監管情況。
根據中研普華研究院撰寫的《2023-2028年可再生能源行業市場深度分析及發展策略研究報告》顯示:
可再生能源為推動我國能源結構轉型發揮積極作用。中國電力行業碳排放量約占排放總量的50%,減少電力行業碳排放是實現“2030碳達峰、2060碳中和”目標的關鍵,穩步發展可再生能源、助推生產端能源結構轉型是電力行業低碳、綠色、清潔發展的必然選擇。
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深入推進下,風電、光伏發電的建設規模持續快速擴大。考慮到風光發電的間歇性、隨機性、波動性給現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帶來的挑戰不斷增加,需在保障電力安全的前提下,接受并消納占比迅速提高的風光發電量,以彌補電力系統靈活性調節能力的缺口。在此背景下,新型儲能項目正加速落地,裝機規模持續快速提升。
隨著我國大力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未來跨省區輸電通道配套電源特性將發生顛覆性變化。
根據法國政府計劃,到2030年,法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將提升至40%;到2050年,法國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將增加10倍,并建成50個海上風電場。日本最新版能源基本計劃提出,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將提高到36%至38%。
埃及《2035年綜合可持續能源戰略》提出,到2035年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43吉瓦。報告預計,未來5年,歐洲地區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容量有望達到上一個5年期增量的兩倍,中國增量將占全球增量近一半。
此外,包括電池、太陽能光伏和電解槽在內的一些關鍵設備和技術的供應鏈正在快速擴張,可再生能源發展也因此提速。
以太陽能發電為例,太陽能電池板價格在過去10年間下降了80%,已成為經濟實惠的發電技術,在2021年為全球提供了超過3%的發電量。國際能源署預計到2030年全球新增光伏裝機容量將達到650吉瓦。
國家能源局能源節約與科技裝備司副司長劉亞芳表示,從投資規模來看,按當前市場價格測算,上半年新投運新型儲能拉動直接投資超過300億元。
目前,國家能源局已將新型儲能項目運行調度、市場交易等情況納入電力領域重點監管內容,下一步將研究起草相關文件,以市場化機制調動虛擬電廠、新型儲能等用戶側資源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
數據顯示,上半年,風電光伏新增裝機占全國新增裝機比重達71%;新增發電量占全國新增發電量54%以上。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王大鵬表示,今年以來,國家能源局持續推進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重大水電項目和抽水蓄能建設,可再生能源發展實現新突破。
據統計,今年前6月全國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1.09億千瓦,同比增長98.3%。其中,風電新增并網容量2299萬千瓦;光伏新增并網容量7842萬千瓦,同比增長154%。
截至上半年,全國可再生能源裝機已突破13億千瓦,達13.22億千瓦,歷史性超過煤電比重,約占我國能源總裝機的48.8%。
新能源完成投資占比接近四成。甘肅、新疆、山西、湖北、云南、廣東等地集中式光伏項目建設提速,完成投資額均超100億元;山東、河南、浙江加大城鎮和鄉村分布式光伏布局建設力度,完成投資額均超120億元。
青海、新疆、內蒙古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投資持續釋放,浙江綜合智慧能源快速發展,湖南、新疆、甘肅、重慶一批系統獨立型和新能源配套新型儲能項目建成投產,廣西、廣東、云南、河南充電樁建設進度不斷加快。
可再生能源行業報告對中國可再生能源行業的發展現狀、競爭格局及市場供需形勢進行了具體分析,并從行業的政策環境、經濟環境、社會環境及技術環境等方面分析行業面臨的機遇及挑戰。
還重點分析了重點企業的經營現狀及發展格局,并對未來幾年行業的發展趨向進行了專業的預判。
本報告同時揭示了可再生能源市場潛在需求與潛在機會,為戰略投資者選擇恰當的投資時機和公司領導層做戰略規劃提供準確的市場情報信息及科學的決策依據,同時對政府部門也具有極大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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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8年可再生能源行業市場深度分析及發展策略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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